103年度1/1~12/31定期性工作項目
作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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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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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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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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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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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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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上年度第四季(10─12月)之進項憑證於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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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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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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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以無形資產或專門技術作價投資案件之申報表、申報憑單、申報書及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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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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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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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單位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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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年度終了後之第2個月一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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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重估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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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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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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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於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而購買貨物或勞務支付加值型營業稅達新臺幣5,000元以上者,得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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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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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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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繳納上年度第四季(10─12月)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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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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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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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第一季(1-3月)之進項憑證於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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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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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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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暨102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表及101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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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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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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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對象,依規定繳稅或回復試算稅額確認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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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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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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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一季(1─3月)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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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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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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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第二季(4-6月)之進項憑證於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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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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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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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二季(4─6月)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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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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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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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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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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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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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第三季(7-9月)之進項憑證於進項稅額百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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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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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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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業人繳納第三季(7─9月)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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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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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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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產製廠商繳納申報上月份出廠貨物之應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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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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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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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稅產製廠商繳納申報上月份出廠菸酒之應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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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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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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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產製廠商申報繳納上月份出廠特種貨物之應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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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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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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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申報繳納上月份銷售特種勞務之應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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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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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及期貨商應申報上月份每日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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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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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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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每月為一期之自動報繳營業人,申報上期營業稅之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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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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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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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報繳營業人,申報上期營業稅之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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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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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組織營利事業變更會計基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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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年度開始之第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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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之申請(新設立之營利事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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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年度終了前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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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立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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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預先訂價協議之交易總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或年度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之交易所涵蓋之第一個會計年度終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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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預先訂價協議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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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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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2條第2項規定,申請確認免適用同條文第1項備妥文據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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