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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士/胡湘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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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營利事業派遣員工出差列報旅費支出,應提示何種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列報員工出差旅費,要提示什麼證明文件?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第1款規定,員工出差之旅費支出,應提示與營業有關之證明,該項證明係指載明出差期間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如未能提出上述各項證明文件,其旅費支出不予認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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