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PB 全賀記帳士事務所
專業、熱忱、負責、忠誠的態度與精神,國家考試及格的專業記帳士執業
▲▼▲ 歡迎光臨全賀記帳士事務所 : 公司設立登記|工商登記|營業登記|代理記帳及報稅 ▼▲▼
標籤
全賀
公司設立流程
服務項目
聯絡我們
所址 /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二路266巷6號
電話 / 06-2616793
傳真 / 06-2911379
行動/0910-260423
記帳士/胡湘儀
上班時間 / 上午9:00 至 下午6:00 (週一至週五)
2014-08-18
東港洪先生來電詢問,其出售持有未滿2年之房地,持有期間已辦竣戶籍登記,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為何仍遭補稅及處罰?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非屬前揭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不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該所並表示,洪君出售前名下另有一受贈取得之房屋,是以,洪君在出售系爭房地時並非僅有一戶,與上揭規定不符,致遭國稅局依法補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處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搜尋此網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