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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常見的贈與標的中,除現金贈與較無計價問題外,信託、非現金的實物贈與都會牽涉較複雜的換算。 陳東良舉例,如信託課稅部分,父母若把股票孳息信託,股票仍為父母所有,子女可獲該股票於信託期間所孳息的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但由於贈與後每年子女實際獲贈金額不確定,國稅局會以郵局1年期定存利率折計算未來贈與金額所得。 若國人所贈與的財產位於境外亦應課贈與稅,若已被另一國課過稅,只要把繳稅證明繳給國稅局,就能抵減稅額。好比在美國購置房產後贈與子女,已繳交100萬元的贈與稅,在台灣因該贈與亦要課稅150萬元,只要出示繳稅證明,只要繳50萬元即可。但若國外已繳200萬元,在台灣因該贈與亦要課稅150萬元,多繳的稅不得退還。 若贈與實物如藝術品、房產,前者會以時價計算,後者會以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價值來計算贈與價格。然而,由於現今土地公告現值與市價至少有兩成以上差價,房屋評定價值也僅以建材建造成本計算,因此房產的贈與價值往往會低於市價,常成為富人節稅的方法。陳東良即透露,一般豪宅再怎麼高價,建造成本每坪也不會超過20萬元,因此一棟上億豪宅房屋評定價格可能根本不到1,000萬元。 由於贈與稅計算方式有「偷吃步」空間,坊間出現各種規劃減免贈與稅的做法,如子女結婚時,父母送嫁妝贈與給子女要節稅,就會先買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再贈與給小孩。 另外,也有人以附負擔的方式將房產移轉給子女,好比3,000萬元的房子公告現值500萬元,給小孩後留下1,000萬元的貸款,相扣之後等於沒有任何贈與。而貸款最後究竟是小孩付還是爸媽付,因不易也無查核從查起。 還有一項常見的節稅方法,是將房屋持分拆開後分期贈與,好比一棟1,000萬元的房屋原本為一人所有,可分五年贈與,即可不用繳稅。 陳東良也提醒,這種分批贈與一定要記得申報,取得贈與核定,尤其是贈與現金,否則小孩完整持有房屋所有權後就可能就會被國稅局查稅。
【2014/08/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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