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網路賣家之營業人(包含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者,雖透過網路等非實體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仍屬營業稅的課稅範圍,應於營業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惟銷售貨物未達8萬元、銷售勞務未達4萬元起徵點者,可暫免辦理。
該所表示,今年4月1日起國稅局將實施全面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除清查轄內公司、商號營業登記情形外,將加強清查包括網路賣家、從事美容醫學之醫療院所、提供坐月子服務之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及提供老人服務之老人機構等是否有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擅自營業情形。是以,營業人如有從事網拍或其他銷售貨物或勞務者,除符合暫免登記情形外,請儘速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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