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答覆:
消費購物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可避免發票遺失而影響其兌獎、核銷及退換貨等消費權益。因使用載具索取之發票,皆儲存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www.einvoice.nat.gov.tw),故使用載具索取發票之消費者,可至該服務平台查詢個人消費資訊,如發票日期、字軌號碼及貨物之品名、數量等,並將該項資訊提供與原銷售貨品之店家辦理退換貨之參考證據。
請民眾使用載具手機條碼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免保存統一發票收執聯之煩惱,且可方便兌獎。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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