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表示,消費者購物時若利用會員卡、icash卡、悠遊卡及手機條碼等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因所有的消費資訊均已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除可供稽徵機關勾稽查核外,在發生交易糾紛或退換貨時,可至該平台查詢列印交易明細佐證,不用擔心因未保存、遺失或毀損紙本發票,而喪失相關求償權益。
該局說明,電子發票登載內容除銷售日期、銷售額外,還必須登錄品名、數量、單價等詳細內容,可使業者及其上下游銷售流程透明化,發揮事前的預警與事後追蹤效果,為協助食安主管機關掌握食品原料流向,該局刻正積極輔導轄內食品業者導入電子發票,希望藉電子發票,為食品安全築起防護網。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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